教育数据咨询公司麦可思前不久发布的“2008年度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显示,应届毕业生求职的最佳时间是毕业前一年到半年之间。而调查同时发现,2007届的毕业生毕业时已经落实工作的比例(官方数据为70%)大大低于半年后的就业率87.5%。
报告是根据对所有被调查者开始求职时间与最终求职成功的关系的分析,得到“最佳求职时间”的。而对大学生毕业半年(甚至一年)之后的求职情况进行统计,则是国外统计大学生就业的惯常做法。
以上两个结果放在一起,颇有意味。对学生来说,这就是一道选择题——你是提前求职时间,增大在毕业前求职成功的成功率,还是把自己的求职时间延长到毕业之后半年、一年?
很多学生也许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因为这既合乎毕业即工作的传统观念,同时也可避免毕业后为择业而继续啃老的尴尬,同时会要求学校给他们创造更宽裕的求职空间,减少择业与上课的冲突,不要在毕业那年安排过多的课程,不要提过高的毕业设计要求,让他们早一点去找工作。事实上,虽然现在刚刚10月,将于明年毕业的大学生,大多已经开始择业。
对于学生这样的要求,当下的学校显然也是十分乐意接受的。因为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每所学校毕业生毕业时落实工作的情况(所谓当期就业率),是衡量这所学校办学质量以及学生就业工作好坏的重要指标,甚至关乎一些专业的生死。学校也正愁着如何提高当期就业率呢。
可是,学生的选择以及学校的选择,却只看到了就业率的一面,而没有看到作为一名学生,应该达到怎样的教育要求的另一面。
让学生提前去找工作,由此在大学毕业那年少安排课程,提很低的课程要求(包括上课纪律与考试要求),将其变为“就业年”,学生所接受的教育,能够完全符合要求吗?如果这样做不影响教育质量,那么为何不把大学本科变为三年,高职变为两年,这样,学生既可以节省一年的学费,也有一年时间投入找工作?据笔者所知,诸多高校,无论是985、211,还是一般本科,努力“腾出”更多时间给学生就业,压缩的几乎都是通识教育的课程,而这正是大学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